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聆聽與理解:天堂與地獄

1. 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發生的事

分享這篇信息的人以自己主持喪禮時所見的死亡場景,以及一名醫學生的解剖學實習紀錄為例,開始講述。他說,看見人活著時所擁有和渴望的一切仍留在世上,眼前卻只剩下身體時,便不禁追問現在的自己與已經死去的人究竟有何不同。這裡把這些事例和紀錄整理為講員所介紹的例證。

講員引用 詩篇 90:3-6,說明人穿著肉身生活的時間看似很長,在神面前卻極其短暫。他還提到,自己曾聽年長者說內心仍覺得年輕,並說人生像夢和野草一樣迅速逝去。

接著,講員藉著人是照神的形象受造這一說明,指出即使身體歸回塵土,靈魂仍要站在神面前。他提到 創世記 1:27創世記 2:7傳道書 12:7,把身體比作暫時居住的房屋。人在活著時就應當思想並預備死後的事,這裡把這一點記為講員所傳講的勸勉。

講員說明,和耶穌一同被釘十字架的兩個強盜中,有一個人在最後求耶穌記念自己。他把這個變化解釋為悔改,並認出耶穌是救主,同時提到 路加福音 23:42-43。耶穌有權柄把人帶到死後的樂園,是這裡所記錄的講員之神學主張。

講員說明,先離世的家人的靈魂也在神裡面;離開身體之靈魂的「今日」,與永恆的時刻相連。他還說明,死後有審判,也有永恆的天堂或地獄,並提到 希伯來書 9:27路加福音第16章。這裡把這些話記為講員對死後狀態的解釋,本整理稿不判斷其神學上的正確性。

2. 耶穌藉著財主和乞丐的故事談到死後的世界

講員讀到 路加福音 16:19-21中財主和乞丐的故事,說明無論是生活奢華的人,還是處境悲慘的人,生命最終都會在死亡面前結束。他以今日的生活水準與古代君王相比為例,說人的生活境況雖然不同,卻沒有人能逃避死亡。他提到秦始皇和在醫療現場所見的臨終景象,也都是講員所講的例證與觀察。

接著,講員藉著 路加福音 16:22指出財主和乞丐都死了,並說明聖經顯明靈魂離開身體後會發生的事。講員讀到 路加福音 16:23-24時,從財主感到痛苦和口渴的情形解釋說,人死後感覺和記憶仍然存在。講員把財主所去的地方稱為陰間,並在這一段把陰間與地獄解釋為同一意義。

講員把地獄說明為與神永遠分離的第二次死亡,並提到 馬太福音 18:8馬太福音 25:41馬可福音 9:49。這裡把這些說明記為講員所提出的解釋。他說,這些話不是為了恐嚇人,而是要如實說明,並勸勉大家盼望沒有任何人去那裡。本整理稿不把這項勸勉改寫成向讀者施壓的主張。

講員以發生在韓國華城的連環殺人案件為例:案件追訴時效屆滿時,負責案件的刑警曾公開寫信給兇手,表示會追查到底。講員藉此說明,即使沒有在人面前顯露的過錯,在神面前也不會消失。接著,他提到 羅馬書 2:16,說人隱祕的事也與審判有關。

隨後,講員把十字架說明為神為了不讓人走向地獄而顯明的愛,並提到 約翰福音 3:16-17。神既審判罪,又差遣自己的兒子開闢救恩之路,這裡把這一點記為講員提出的神學說明。

3. 為什麼聖經中有這麼多關於血的話語?

講員說明教會為何常常談到血與寶血,並把舊約的獻祭制度和耶穌的十字架聯繫起來。他提到 利未記 17:11馬太福音 26:28,說明生命在血中,血也與罪得赦免有關。這裡把這些話記為講員所提出的聖經理解。

講員用罪要求受到懲罰,而耶穌的生命在十字架上回應了這一要求的方式加以說明。接著,他依次解釋 羅馬書 3:24中的救贖、稱義和恩典。救贖被說明為一種商業性的比喻:為因債務淪為奴僕的孩子付上贖價,使其獲得自由;稱義則被說明為一種法律性的比喻,並不是說罪人一直活得公義,而是說明罪得赦免後的狀態。他說,白白賜下的恩典並非出於人的努力或報償,而是源於神的愛。這裡把這些比喻和解釋記為講員所提出的說明。

講員講述了自己過去服事的教會中一位信徒的經歷。那位信徒請他向自己的父親傳福音,病床上的父親回應說願意相信耶穌。講員為他禱告後,勸他若再次看見可怕的異象,就要以神兒女的身分勇敢面對。講員還轉述照護者的話,說那位父親離世前曾抬動身體,多次高呼「萬歲」;他謹慎地猜想,這或許是看見永生盼望後的喜樂。這是講員所講的個人見證;本整理稿不確認那次臨終經歷的意義或他的得救狀態,也不把它普遍化到所有人身上。

講員提到 哥林多後書 5:1以及耶穌預備住處的話,把肉身比作帳棚,並談到神所預備的永恆居所。他勸勉說,相信耶穌不只是養成參加禮拜的習慣,而是與整個生命有關。信的人也可能失敗,但應當再次來到十字架前悔改,倚靠主;這是講員結合自身經歷所傳講的勸勉。這裡把這些話記為講員關於救恩與信仰生活的主張,本整理稿不判斷讀者的狀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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